男子持高压气枪打猎,误把村民当猎物,击中头
2020年10月14日晚上,湖南攸县一名男子携带高压气枪和朋友外出打猎,打猎的时候误把一名收割稻谷的村民当作“猎物”。最终男子持高压气枪打中被害人头部,被害人抢救无效死亡。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判决,男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5年。
近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案件的判决书。
经法院审理调查,事发当晚,被告人彭某与朋友谭某外出打猎。彭某带着自己网上购买的高压气枪以及200多发气枪铅弹,随后二人乘车驶往攸县方向。两个小时以后,两人开车行驶至攸县桃水镇附近的时候,通过高压气枪的热成像瞄准仪寻找猎物。
寻找猎物期间,彭某通过热成像仪发现旁边的稻田里疑似有“猎物”。随后开枪射击,导致正在田中收稻谷的被害人何某某头部被击中。彭某二人发现何某某受伤后,将何某某抬到汽车后座,送到医院进行救治,到达医院后彭某拨打报警电话。
最终,何某某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经鉴定,何某某符合枪弹致重度颅脑损伤脑疝形成死亡。
经过攸县石羊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间调解,彭某、谭某二人赔偿何某某亲属损失64万元,去除掉何某某住院期间彭某家属拿出的11万元医药费,二人还需赔偿何某某家属53万元。最终二人取得了何某某家属的谅解。
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判决,被告人彭某持气枪打猎,误将他人击伤致死,过失致一人死亡,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。案发后彭某积极营救被害人,主动拨打报警电话,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,认罪认罚,可从轻处罚。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家属损失得到谅解,可从轻处罚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彭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宣告缓刑5年。
对于法院的这个判决结果,有些人非常不认可。被告人彭某已经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,哪怕是过失致人死亡,数罪并罚,都已经最少需要判10年了。另外非法购买使用枪支应该属于刑事案件,是公诉案件,就算是得到死者家属的谅解,也不应该减轻判罚。尤其是缓期执行,非常不合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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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《高压物理学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gywlxb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321/422.html